“检察蓝”+“巾帼红”,共护邵阳妇女儿童权益发表时间:2024-02-22 10:36 为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加大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对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12月28日上午,邵阳市妇女联合会、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签署仪式。12个县市区妇联主席、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文忠,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 观看宣传片《花开向阳》与《“薇”光》,了解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相关工作内容 会上,市妇联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妇联、检察院分别签订了《对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合作协议》,双方就扩大救助范围、开通绿色通道和多元救助、建立联席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通力合作,协同推进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 “以更高站位、更大决心、更实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就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周玲提出三点工作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和妇联的主要合作任务扎实推进;二是要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不断扩大各地开展专项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综合性工作,要始终牢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全力做好这项工作。”陈文忠强调,一要强化法律监督,以优质司法产品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以审慎办案落实双向保护,依法履行不捕、不诉职责,为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创造有利条件;推进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同堂培训,就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审查标准和法律认识形成共识。二要着眼品牌升级,以检察综合履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围绕最高检提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进“紫薇花开”工作品牌升级锻造,进一步提升未检干警的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新闻发布会等途径,讲好“邵阳未保故事”。三要全面凝心聚力,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有力屏障。双方要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意见、研究对重点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措施,动态跟踪救助和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工作平台,构建多元化精准帮教体系;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联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进校园、社区、乡村巡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妇女儿童之家”的整合,探索共同积极培育社会力量。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武冈市妇联、新邵县妇联4家单位作了经验分享。 |